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怎么签?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7-04-18阅读量:0+
导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权的重要依据,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如何签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要注意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预售许可证是最后一个证件,项目只有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项目才有可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购房者还要看是否对应你所购买的楼盘(主要是楼号)。
(2)要注意看看购房合同文本是否是当地房管局统一印制版本。
各地房管局均有统一合同模板,房管局统一模板中明确规定了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只有用房管局的统一的合同,办理网签备案的时候,才能通过审查。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开发商是否通过合同版本中可选择项的约定加重购房者义务,规避其责任。
(3)协商好房屋面积不符的解决方法。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出现面积误差时的解决方式。
(4)注意看房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的时候,一些开发商只给一个临时的购房合同和单据,这种情况往往是开发商所售的商品房还不具备预售条件。对于这些情况,购房者要注意,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5)约定好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甚至低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6)明确产权登记时间及其违约责任。
建议明确产权登记具体时间,并约定具体的办理方式。另外,建议明确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迟延办理产权登记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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