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企业如何应对商标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来源:原创作者:朱明利时间:2019-08-23阅读量:0+
前言
化妆品属于典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的行业,而商标又是化妆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知识产权,也是与企业的商誉等结合最为紧密的无形资产之一。很多化妆品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开始申请注册商标。随着大量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在新闻媒体上的曝光,越来越多的化妆品企业意识到商标侵权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初创公司,都越来越重视商标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防范侵犯其他人的商标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化妆品企业常见的商标侵权法律风险有哪些?
主要风险
1、化妆品OEM代工企业,在代工时未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证书或商标授权证书,可能造成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
2、化妆品企业在生产采购环节,对供应商提供的包装包材、容器等产品进行商标权利审核,可能造成侵犯第三方商标知识产权;
3、化妆品企业委托第三方设计加工时,未明确约定研发得到的的商标归属、使用,从而引起的商标知识产权纠纷;
4、对于上游或下游合作商,未明确规定商标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使用范围,造成商标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5、化妆品企业在产品销售活动中,产品商标、网站、自媒体、展台、广告语营销方案等涉及到他人的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权益,可能引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6、一些化妆品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不强,为了更好地使自己产品或服务取得好的销售效果,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与别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引发民事诉讼或被控告生产销售注册商标罪的法律风险。
化妆品企业如何防范侵犯他们商标专用权的法律风险
1、企业负责人应树立商标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应当提高品牌意识,重视打造和推出自己的品牌商标,并及时对自己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避免因未获授权而私自使用或因未及时注册而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反被别人主张侵权。
2、如果一定需要使用别人商标的,应通过获取别人许可后才能使用,必须抓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授权管理、注册与监测管理。
3、需要建立建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防范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4、一旦企业收到别人有关侵犯商标权的主张时,应及时对别人持有的注册商标与企业所使永的商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第一,二者谁先使用,对方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的状况;第二,二者是不是相同或近似;第三,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是不是相同或者相似;第四,假如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不相同也不相似的,需要确认别人所持有的商标是不是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跨类保护的特殊待遇。在对以上所述的四个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和判别后,结合分析和判别的结果,企业应积极地搜集和整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拟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化妆品企业如何应对他人的侵权诉讼
1、不侵权抗辩。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三种不侵权情形,一为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等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等或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二为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他人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具体是否适用,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抗辩。
2、侵权不赔偿抗辩。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为作为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商,如不知道是侵权商品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无依据抗辩。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权赔偿数额是按照一定赔偿计算标准顺序计算的,根据此规定被告可从原告是否能提交证据证明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等方面进行原告的赔偿数额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