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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出台了,假离婚就能逃避债务?

来源:本站作者:朱明利律师时间:2018-06-25阅读量:0+

        很多人认为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务人在操作假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另一方所有。很多债权人竟然也以为假离婚就可以逃债,因而面对债务人假离婚一筹莫展。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假离婚就能逃避债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经营所得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因经营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从上述规定可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协议,甚至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的夫妻财产分割条款,只是在夫妻之间有效,而不能对抗债权人。只要是婚内共同债务,无论你离婚协议怎么约,离婚判决书怎么判,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此可知,真离婚都不能逃债,更何况假离婚。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即便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丈夫偿还债务,主要财产却归另妻子所有。债权人是可以在债权范围内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而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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